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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集聚各种创新资源 打造高端人才高地

时间:2016-04-18 13:51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十三五”时期,东莞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准确把握创新发展新趋势,加快集聚各种创新资源,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积极打造高端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和区域创新高地,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创新型经济强市。
为此,东莞市还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就业创业补贴(奖励)政策措施可以概括为“两重点一工程”,即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两类群体就业为重点,同时大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多渠道、全方位促进就业创业。
根据这个统领性文件,为了做好“十二五”时期与“十三五”时期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衔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制定了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4月15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包括《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在内的24个文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4月22日前,大家可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市人力资源局。
关键词1:高校毕业生
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莞就业
在24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中,涉及高校毕业生的文件有7个,分别是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领办法、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学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申领办法。
东莞市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可以说不遗力。将实施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基层安置就业工资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社保补贴,多渠道促进实现就业。
其中落户到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可每人补贴2000元,自毕业起两年内一次性发放;市属院校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困难的,无论是求职还是创业,可以领取1500元的补贴。
此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实现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将给予自主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关键词2:帮扶就业
安置困难人员最高可奖6万元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还有一定的奖励和补助。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工资差额补助,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工资补助;同时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比“十二五”期间的就业创业政策,“十三五”期间还新增“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以鼓励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还新增“校企合作补贴”,密切企业与院校合作,帮助企业招用技术型、技能型人才。
其中,在《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招用20人以上、4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3万元;招用人员达4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
《校企合作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我市企业与院校建立长效的校企合作平台,其中批量接收经订单式培训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达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校企合作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帮扶城乡劳动力就业作出了补贴规定,若成功推荐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可按400元/人给予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