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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困难家庭学生 可申请助学金

时间:2013-09-06 23:01 作者:东莞厂房网 阅读:

 

 笔者日前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莞就读学生(不限户籍),都可申请市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助学金,贫困大学生更是每人最高可获7000元/学年的资助。 
  据了解,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园)学生,且学生所在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10元(含510元,今后参考标准参照市低保标准同时调整)、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均可提出申请。同时,具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在校学生也可申请。比如说,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籍在莞就读学生。换言之,只要符合贫困家庭条件,在莞就读,不限户籍均可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学年、小学800元/人.学年、初中900元/人.学年、高中3000元/人.学年和大学7000元/人.学年标准发放助学金。 
  需要申请资助资金的困难家庭,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每学期开学2周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幼儿园幼儿和高中阶段学生在开学前2周直接向所在镇街宣教办提出申请。 
  许多家长表示,出台这个方案很好,幼儿到大学在校生均列入了资助范围,而且申请资助不受户籍限制,资助对象和范围广泛,能帮助减轻困难家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