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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员监守自盗纵火烧了仓库

时间:2012-05-05 10:16 作者:阅读:

  烧毁了价值40多万元的货物。起初,汉阳区洲头辖区内一个文具仓库起火。火灾被认定为电线老化引发,但警方在对火场周边进行调查时发现诸多疑点,经深入侦查,发现这是一起被人精心策划的纵火案,而“导演”正是保管员郑某。

广东汕头人,郑某今年29岁。当地一家文具公司外派到武汉的职员,负责该公司在武汉的仓库保管和发货工作。

郑某接到公司总部通知,4月25日。称公司将派人前来对武汉的库存进行例行核查。不料,4月26日晚11点多钟,该公司的仓库突然失火烧毁了价值40多万元的货物。

火灾可能因电线老化引发,初步调查发现。郑某作为仓库保管员玩忽职守,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分。

该公司总部负责人杨某从汕头赶来,火灾发生后。检查火场发现,仓库内不少没烧尽的包装箱里只有一半的文具。

供认自己将76件文具私下低价转卖未入账,正被拘留的郑某接受警方讯问时。8万多元赃款被其赌博挥霍。为掩人耳目,弄来76只空箱子,每个箱子装半箱文具试图蒙混过关。但他多次强调,火灾发生当晚他并不在仓库里。

警方走访和郑某有过接触的人了解到火灾发生一周前郑某曾托人买过2升汽油。经仔细搜查,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供述再度引起警方怀疑。警方在仓库面前的垃圾桶内发现一个白色油壶。郑某看到油壶傻了眼,供述了自己纵火的事实。

由于赌博,郑某供述。月薪根本不够用,多次将仓库内文具低价倒卖,亏空近10万担心被公司核查发现,便想到纵火毁灭证据。纵火后绕小路避开仓库摄像头,并迅速打车赶到利济南路的公司销售部,再和同事一道闻讯折回“救火”

郑某的行为已构成纵火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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